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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ADHD)
2024-02-23
 李宣漢醫師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 著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應該是兒童青少年來身心科求診最常見的原因,最初多半是孩子在家裡或學校被家長或老師發現有專注力或過動等行為狀況,輾轉帶孩子來進一步評估。然而,只要孩子不專心,或是坐不住,就是有所謂的ADHD嗎?

其實並不盡然,今天就讓我們來淺談ADHD的診斷吧!
由於腦影像科學的進步,有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其實一種身經發展障礙,進而影響孩子們的執行功能。目前在診斷上,主要還是依據孩子日常生活的症狀表現來進行評估。整體來說,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表現,主要會分成以下三大類:

一.注意力不集中:
孩子讀書或做事時無法專心,專注力短暫無法持續,容易分心,行事粗心大意,常常出錯。生活中常常忘東忘西,遺失物品,討厭或逃避需要花費心思去做的事,特別是讀書或作課業。上課常發呆,做事缺乏條理組織。

二.過動:
孩子活動量大,上課或作功課時無法安靜坐著。必需安靜坐著時也不安份,身體常動來動去。有些個案會話多,愛說話。

三.衝動:
患著行事衝動,欠缺考慮,缺乏耐心,常無法等待,易干擾他人。平日愛插隊或插嘴、常有不經心的小動作碰觸他人,惹人厭煩。

除了在問診時蒐集到以上的症狀以外,還需要符合幾個診斷上的重點,才能進一步確定診斷。包括時間與年紀、出現症狀的數量、場合情境、以及影響生活的程度。這些附加的條件標準,在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有詳細的提到。(如下圖)
一般來說,孩子必須同時期內出現上述的數種症狀,而非只有單一表現。除此之外,這些症狀必須已經持續出現一段時間,且在兩種以上不同場合都有出現相同的症狀。最重要的是,症狀已明確影響孩子的日常生活,如學習表現、親子關係、同儕關係、日常生活的執行能力等等。
所以,除了看到孩子的相關症狀表現之外,還要將以上其他這些診斷的重點納入考量,才能更準確的診斷ADHD,若孩子有一些相似的行為症狀,卻未符合上述的條件,一定要先考慮是否是外界環境的因素,或是與孩子互動溝通之間的方式是否需要調整,或許就能獲得改善喔!